沙青青|美国文学中的“棒球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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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青青|美国文学中的“棒球传统”

2024-03-23 新闻中心

  谈到二十世纪美国文学,“The Catcher in the Rye ”大概是最先在人们脑中浮现出的几个书名之一。J. D. 塞林格这部名作在中国大陆一般译为《麦田里的守望者》,在中国台湾地区则有另一个译名:《麦田捕手》。显而易见,两个译名的最大区别是对“Catcher”一词的翻译。联系小说的故事和塞林格所处的社会背景,“Catcher”无疑是指棒球运动的捕手(又译“接手”)。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本作刚被翻译引介时,国内大部分地区对棒球运动仍较为陌生,于是“守望者”也就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译名。在棒球比赛的语境中,捕手需要接住投手丢出的球,并指挥、引导场上所有的防守队员。塞林格对这个棒球术语的借用,自然是一种美国文化背景下的隐喻。而从历史的维度来观察,将“棒球”视为一系列在美国社会绵延一百多年的“文学事件”也并不夸张,甚至还可以将其视为所谓“美国认同”构建神话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项发端自南北战争前、在北美大陆土生土长的球类竞技运动,棒球早在十九世纪中叶便逐步成为美国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此过程自然也会反映在各类文学创作中。棒球成为美国作家笔下描绘对象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草叶集》的作者、著名诗人沃尔特·惠特曼。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棒球运动刚萌芽时,他就开始注意到这项独特的运动并为之着迷。惠特曼也可能是最早有意识地将棒球与美国国民性建构联系在一起的作家。在他晚年的对话录中就有这样的记录:“棒球是我们的运动:美国人的运动。我将它与我们的国民性联系在一起……它与这一个国家的一切相得益彰,正如宪法、法律一样的重要。”

  同时代的马克·吐温也对棒球在美国“镀金时代”的流行程度与影响力有过类似的评价:“棒球的象征意义如此显著……这项运动是汹涌、撕裂、繁荣的19世纪的动力、推挤、冲刺和斗争等特性外在的和可见的体现。”在小说创作中,他同样贯彻了自己对这项运动的推崇之情。1889年出版的穿越小说《康州洋基佬在亚瑟王朝廷》(A Connecticut Yankee in King Arthurs Court)中,主角就曾试图将棒球引入六世纪的亚瑟王朝廷,希望借此取代骑士之间的比武大会。

  棒球这项运动似乎既能体现出十九世纪以来美国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亦能折射不同时代、不同群体的价值观。对美国民众来说,棒球的公共属性早已超越体育运动本身,而以一种近乎“民间信仰”的方式被高度概念化、抽象化,以至于成为一种既能扎根于南方玉米田,也能茁壮于纽约市摩天大楼间的“国民消遣”(National Pastime),进而深植于人们的心理层面。而美国作家则有意识地将棒球与美国的一切联系起来,从国家建构的神话一直延伸到对旧日田园生活的想象。棒球之所以成为美国人的“国民消遣”,正是因为与之配套的叙述传统先被作家采纳与践行。

  此外,这种与足球乃至板球都迥异的竞技运动,在当时甚至被用来作为“美国例外主义”的论证道具。在进步主义风起云涌的年代,棒球被视为与新教伦理一样,是一种能够代表所谓“美国性”的显著标志。对数以万计来自“旧大陆”的移民来说,棒球也成为能给他们提供所谓“美国人归属感”的一项独特运动。

  在历代美国作家的眼中,棒球不仅是一个可塑性极强的隐喻符号,还是一座可以塞进各种社会文化观念的蓄水池,既可以从体育小说的角度来讲述运动本身,也能采用形而上的方式,以棒球为载体切入文本,进而构建一系列文学事件。从历史上来看,早期涉及棒球的小说都是针对青少年的成长小说,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相当多报道棒球比赛的体育记者转而创作以棒球为主题的故事。在这些成长小说中,棒球运动员经常被描述为具有至高道德标准的英雄人物,从事万众瞩目的体育运动,披荆斩棘最终赢得冠军或获得历练而成长。这种源自成长小说的叙述模式屡试不爽,至今仍同样适用。例如在2011年出版、引人关注的棒球小说《防守的艺术》(The Art of Fielding)中,作者查德·哈巴赫(Chad Harbach)就以惟妙惟肖的笔触讲述了一个颇有天赋的青年球员如何走出阴影的故事。

  哈巴赫的《防守的艺术》是最近十年最受好评的“棒球”小说,被视为成长主题叙事的一次复兴。

  不过,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进步主义由盛而衰,这类小说中的主角慢慢的变多地变成或梦断职业赛场、或无法适应城市生活的落魄者,又或是燃尽自己生活、直面命运的悲剧英雄。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当然并非是一部以棒球为主题的小说,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故事开头便谈到了职业棒球比赛和纽约洋基队历史上的最伟大球星之一——乔·迪马乔(Joe DiMaggio),并视之为偶像。当与那条鱼搏斗时,老人将自己的挣扎与迪马乔在球场上的伤病联系在了一起,并以此激励自己别放弃:“但是我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对得起那了不起的迪马乔,他即使脚后跟长了骨刺,在疼痛,也能把一切做得十全十美。”

  托马斯·沃尔夫(Thomas Wolfe)在《时间与河流》(Time and the River)中曾以诗意的语言描绘过1912年世界大赛期间南方小镇的民众围观报社外记分牌的盛况。他们通过记分牌上数字的变化,想象着这场千里之外比赛的精彩场面。沃尔夫在另一部代表作《你不能再回家》(You Cant Go Home Again)中也塑造过一位棒球生涯即将结束的老球员的文学形象。马克·哈里斯(Mark Harris)在代表作《鼓声慢慢》(Bang the Drum Slowly)中讲述了一位注定无法成功的棒球手怎么来面对死亡的故事。这部广受赞誉的棒球小说在1973年被改编为同名电影,同样大获成功,也让主演罗伯特·德尼罗为人所熟知。

  伴随着二战后高度工业化的现代化浪潮,历史悠远长久的棒球运动又被赋予了更多“田园诗”般的浪漫主义想象。与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齐名的犹太裔作家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在1952年发表的小说《天生好手》(The Natural)虽不是他最受评论界好评的作品,但却可能是他最畅销的代表作,曾在1984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天生好手》是一部非常纯粹的棒球小说,棒球不仅是故事的背景,也是故事的主轴。主角霍布斯是一位有着惊为天人的棒球天赋,却因为被卷入一场意外的枪击事件而跌入人生低谷,之后又尝试振作的悲剧式人物。马拉默德并不满足于仅仅创作一部棒球小说,而这部小说所牵扯的主题也远远超出体育本身,作者甚至掺入了“亚瑟王传说”般的传奇色彩——让主角拿到了一根堪比“王者之剑”(Excalibur)的神奇球棒。在这个现实与神话交织的叙事中,从前工业化时代传承而来的棒球运动似乎成了最适合的故事载体。

  自马拉默德后,这种浪漫主义乃至魔幻主义的叙述模式与棒球结合起来的例子慢慢的变多,以至于被视为一种“创作传统”。另一个此类传统的著名例子便是金塞拉(W. P. Kinsella)的《光脚乔》(Shoeless Joe)。这部奇妙小说的主角是一位在爱荷华州种玉米的中年农民,他痴迷于美国职棒大联盟早期明星“光脚乔”的传奇经历,为其因涉嫌赌球而夭折的运动生命深感痛惜。突然某一天,他在冥冥之中听到有一个声音在他耳旁回荡,请求他在自己的农场中建一座棒球场,让他心目中的英雄“光脚乔”获得一个重上球场的机会。此后,为了替“光脚乔”寻找“赎罪”的方式,主角又横跨美国去寻访隐居中的塞林格。1989年,这部小说被改编为电影《梦幻之地》(Field of Dreams),由正当红的凯文·科斯特纳主演并大获成功,成为美国影史上最受喜爱的运动电影之一。不过,由于塞林格坚决不同意电影中出现以他为原型的角色并以法律诉讼为威胁,片中“塞林格”的角色被改为一名黑人作家。有鉴于该片受欢迎的程度如此之高,2021年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MLB)在电影拍摄地爱荷华州岱尔斯维(Dyersville)的农场投资建设了一座复古球场,并举行了一场由职业球员参加的纪念比赛。

  2021年8月12日在电影拍摄地所在的农场投资兴建了一座复古球场并举行了纪念比赛

  另一位将棒球运动浪漫化的重要作家便是大名鼎鼎的菲利普·罗斯。1973年他曾在报纸上撰文写道:“透过棒球,我开始理解和体会到爱国主义温柔和人性的一面且不会沾染圣徒般的狂热,这是精神层面的倾诉,而非物质层面的宣泄……这项运动如同是世俗化的教堂,它深入到国家的每一个阶层和地区,把我们联系在一起,让我们彼此都关心、忠诚、尊崇、热情以及对抗。”对罗斯而言,棒球代表着理想主义与他童年时代的纯真想象。而棒球也一再作为一个“美国的缩影”被运用于罗斯的小说创作中。在《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中,小说主角便是一位少年成名的棒球一垒手,却在成长过程中迷失乃至沉沦。而在充满调侃与讽刺的另类作品《一部伟大的美国小说》(The Great American Novel)中,罗斯虚构了一个棒球联盟以及一支永远在流浪的棒球队,并将这段小说中虚构的历史与麦卡锡主义的历史背景嫁接在一起。罗斯之所以给予棒球如此多正面与浪漫主义的描述,或许正是希望借此来映射战后美国社会文化的不确定性。换言之,罗斯通过强调棒球在美国国民性叙事的重要性,反过来质疑了这种叙事本身的合理性。

  自1846年第一场有正式记录的棒球运动至今的一百多年里,棒球一直被视为一个体验美国社会文化共鸣的特殊入口。若从职业体育的商业市场来谈,美式橄榄球现在已取代棒球,坐上了头把交椅,但相较于自十九世纪绵延至今的棒球文学传统,美式橄榄球却鲜少成为文学的对象。造成此现象的缘由或许与这两种运动的特性有着直接关联。对这两项运动的差异,已故著名喜剧演员乔治·卡林曾有一句非常生动的评价:“棒球是19世纪的田园运动,橄榄球则是20世纪的技术对抗。”从棒球规则中也能看出所谓“田园运动”的属性,例如:棒球比赛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论出局数;不同棒球场的外野距离各不相同;赛季大多都随着四季变化来进行;近乎回合制的攻守轮替如同象棋对垒。此外,就像所有文学作品一样,棒球既可以是老少咸宜的励志消遣,也可以是阴暗悲伤的;它有时会充满戏剧性与冲击力,有时又会是缓慢以至无聊的;它有着辉煌的时刻,却又总是暗含幽怨。对大部分美国人而言,或许正如惠特曼所说的那样,这项运动总能以某一种形式打动你。

  文化史大家雅克·巴赞那句刻在古柏镇(Cooperstown)美国棒球名人堂(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墙上的名言:“任何人想要了解美国人的心灵和思维,最好得懂得棒球”,依旧是适用的。对美国人而言,棒球的文化意义确似一种“乡愁”。棒球或许不再是最赚钱吸睛的体育运动,但却依旧是当下美国社会悠久集体记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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