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没有一点其他美国运动在棒球的演化进程中产生过如此广泛的规矩改动。很少有游戏的一个方面只产生了一次改动。这些改动是由于以下要素形成的。球员和司理简直每年都在学习怎么样躲避规矩,球员们成为更好的运动员,这要求竞赛在进攻和防卫之间不断取得平衡,而老板们想让他们的付费赞助人入神的竞赛。以下是 1845 年至 1900 年间产生的规矩改动概要。
第一套重要的书面规矩由 Knickerbocker Base Ball Club 的 Alexander Cartwright 编撰,并于 1845 年 9 月 20 日出书。这 20 条规矩被称为“Knickerbocker 规矩”。“开始的 20 条棒球规矩”并不是很详细,只要 14 条其实便是与场所和竞赛有关的规矩。一条重要的规矩,规矩 13,规矩球员不能由于被抛出的球击中而被扑倒。
在 1857 年闻名的棒球大会之前,三支纽约球队于 1854 年 4 月 1 日在纽约市举行了一次会议。到会的球队有 Knickerbocker、Gotham 和 Eagle 沙龙,他们修改了“开始的 20 条规矩”。一个重要的弥补是规矩 13,它规矩下一局的第一个“前锋”或击球手将是击球手,他将持续第三次“手牌”或出局的球员。
亚当斯将竞赛的长度改为九局平等,而不是宣告第一个取得 21 个“ace”或得分的球队为获胜者。亚当斯还宣告,有必要打完五局才干宣告竞赛完毕。
他将垒与垒之间的间隔定为 30 码。假定一切垒之间的间隔为 30 步,虽然开始的灯笼裤规矩中从未指定此间隔。仅有说到的间隔列在规矩 4 中并规矩;“基地应从“本垒”到二垒,42 步;从一垒到三垒,42 步,等距。”
诺亚·韦伯斯特 (Noah Webster) 于 1828 年对步速的界说来自美国英语词典:步速:“1. 一步。2. 行走时两脚之间的间隔,估量为两英尺半。但几许步速是五英尺,或许同一只脚从一步到另一步所通过的全体空间。” 韦伯斯特 1853 年修订版的界说没改动)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从本垒到第二垒的间隔为 105 英尺,而卡特赖特的根本途径为 74.25 英尺。
灯笼裤规矩中也没有描绘投球间隔。亚当斯将 12 英尺投手线(以本垒和二垒之间的设想线为中心,从三垒延伸到一垒)到本垒的间隔设置为 45 英尺。
两边共同以为,假如击球手在三个投出的球中摇晃并错失,而且第三个投出的球在第一球或飞翔中被接住,则击球手出局。假如它没有在第一个鸿沟或飞球上被捉住,击球手有必要要测验“制作他的第一个”或跑到第一个。
界外球或未触摸地上的球被接住时,不得发 A 球或垒球;在这两种情况下,球都应被视为死球而不是竞赛,直到球首要落在投手手中。当未触摸地上而接住界外球时,跑垒员有权偿还。
裁判第一次被答应对再三回绝击出好球的击球手进行击球。裁判员有必要在停工前正告前锋。在叫出三次好球后,假如最终一次叫出的好球没有被捕手在飞翔中或第一个击球时捉住,则击球手有必要“跑”到一垒。
裁判员被指示正告击球手,假如他屡次不击中公正投球,则在宣告好球之前。在三击之后,最终一击在第一次击球或飞球中被击中,击球手出局了。假如球没有在第一个鸿沟上被接住或飞出,击球手有必要先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