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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 底板
  • 产品概述

  的确如此,目前我市闽南语的代际传承尤为困难。因此《办法》响应和吸纳了市人大代表、闽南文化专家以及市民呼吁,对闽南语进行刚性保护。《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等专门就闽南语保护传承做出规定,相信将为闽南语学习和传承创造更好的保障。同时,市教育局已编制了闽南语教材并开展闽南语水平测试,市文化馆等开展的“闽南文化走透透”“非遗大课堂”等活动也可成为市民学习闽南话的渠道,市少儿图书馆等也开班免费培训少年儿童学习闽南话,欢迎市民关注和参加。

  非常感谢叶调研员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你好,我是厦门在地人,有两个小孩,我反应的是小孩很缺乏闽南语的语言环境,在上幼儿园前,在家里我们做父母都用闽南语跟小孩沟通,一上幼儿园不到半年,小孩全部讲普通话,导致现在爷爷奶奶也要跟小孩说普通话,爷爷奶奶普通话不标准,但普通话实在是太强势了,作为父母的一不小心图方便有时也都用普通话回应。现在导致的情况是小孩能听懂,但说不出来闽南语,我反应的我家里情况,但结合邻里和现实情况,这应该是普遍情况。我的结论是,以目前的语言环境,小孩子学普通话的成本太低了,但学闽南语的环境太少了,作为闽南的厦门,也要承载对接对岸的台湾,以便后续未来的乡音交流,建议有关部门及领导重视及科学布局,不能图一时方便,丧失好的优秀在地文化。

  目前,厦门一些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已经进行普通话、闽南话双语播报,但是覆盖程度还有待提升。《办法》明确规定本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推进普通话、闽南话双语播报制度,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逐步推进制度的落实,营造城市公共空间浓厚的闽南语氛围。

  里面有一条鼓励本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普通话、闽南话双语播报。请问何时落实。

  闽南语综艺娱乐节目是闽南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既符合时代精神又有很好的群众基础,是今后广电节目要探索和努力的方向。《办法》鼓励媒体依照规定开设闽南话新闻播报、制作闽南话专题节目,鼓励网络视听等新媒体开设闽南话节目或者栏目。下一步,市文旅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鼓励办法。

  文旅局能否鼓励铺贴传统媒体机构,推出闽南语的综艺娱乐节目,以闽西南五省市基础覆盖的闽南语推广活动。

  五是增强保护共识。持续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厦门市南音比赛、莲花褒歌比赛、“闽南文化走透透”“非遗大课堂”“一区一节”系列活动等,继续指导支持歌仔戏、高甲戏、南音等市属传统戏曲文艺院团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推动举办珠光青瓷学术研讨会。

  六是推进平台建设。推动市级闽南文化集中展示中心筹建工作,推动各区文化遗产博物馆等项目落地,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有一定的影响力的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平台。

  七是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闽南文化资源与科技、文化创意、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平台,推动产学研融合和校企合作。采取项目补贴、定向资助、以奖代补等措施,扶持具有闽南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开发和推广。重点推动“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传统工艺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发展闽南文化乡村旅游。

  八是加强对外对台交流合作。举办闽南文化论坛、博览会,评选合乎条件的在厦台胞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跟踪促成中国厦门与马来西亚马六甲联合申报“送王船”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

  《办法》的出台施行,使我们深感任重而道远,市文旅局将从以下方面推动《办法》施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成立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扛起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主体责任。成立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将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

  三是加强规划保护。尽早启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闽南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措施;划定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四是完善传承体系。加强对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和管理工作,支持和监督指导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人义务,带徒传艺、开班培训。继续支持各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办好传习中心、传习所,开展非遗培训班、非遗文旅体验等各类非遗社会传承活动。

  促进闽南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是《办法》的重要内容和立法的重要目的。《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快我们对外交流合作的步伐。全世界目前有6000万至7000万闽南人群体,厦门历来就是世界闽南人的中心舞台之一。《办法》明确提到举办闽南文化论坛、博览会,就希望厦门的闽南文化保护更具全局视野,能团结起全世界的闽南人,不断走出去和引进来,这也是厦门的文化责任。我们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作为“闽南文化发源地”、对台文化交流基地、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的地位作用,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画下更辉煌的蓝图。

  传统文化保护并非易事,只有通过法律调动全社会资源,让政府、企业、传承人各司其职,才能建立起完备的保护体系。有法可依才能真正让我们的闽南文化保护形成体系,才能推动闽南文化有序发展。立法,让闽南文化保护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而是成为必须要做的事情。《办法》的出台施行,将为闽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政策、环境、人才等支持,让更多闽南文化元素被看见、被喜爱。

  是这样的,《办法》是我国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其出台也是因我市在闽南文化保护方面有较好的基础。2007年,闽南文化保护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原文化部确定的首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范围就包括厦门市。2015年,厦门市人民政府率先出台实施了地方政府规章《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

  2019年12月,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厦门市)成功列入文旅部公布的首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工作再次得到上级肯定。

  据市人大常委会介绍,《办法》是我国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我市在地方文化保护方面有什么先行优势呢?

  六是明确开展闽南文化宣传展示和传播。定期举办闽南文化宣传周等闽南文化宣传活动。鼓励在相关规划和设施建设中体现闽南文化特色。支持地方戏曲剧团创新机制,可持续发展。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闽南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鼓励利用历史风貌建筑进行闽南文化展示。设置闽南文化集中展示中心。

  七是明确促进闽南文化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建立闽南文化资源与科技、文化创意、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平台,推动闽南文化产学研融合和校企合作。扶持具有闽南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开发和推广。将闽南文化旅游纳入全域旅游专项规划,利用镇村闽南文化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

  八是明确促进闽南文化交流合作。举办闽南文化论坛、博览会,加强与闽南地区、台湾地区、东南亚国家以及其他闽南文化传承地区、海外华侨的文化联系。鼓励与闽南文化传承地区开展闽南文化交流与合作。重点加强两岸闽南文化交流合作。

  三是明确闽南文化规划与保护的主要办法。《办法》格外的重视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规划。将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等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需要,促进闽南文化有机融入发展,保存和延续文脉。编制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项规划,划定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形式建立闽南文化档案和音像库、数据库,并加强更新、应用、宣传和推广。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聘请闽南文化保护专职人员履行闽南文化保护职责。

  四是明确促进闽南文化传承与发展若干措施。支持推动列入闽南文化保护名录的对象传承与发展。加大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力度。鼓励学艺者学习掌握列入闽南文化传统技艺。相关机构以及经营单位理应当根据各自经营事物的规模,推动开展闽南文化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项目宣传、展示。支持闽南文化研究机构建设和发展,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闽南文化研究。

  五是明确对闽南话进行刚性保护。鼓励单位和个人创作以闽南话为表达形式或者体现闽南文化传统的文艺作品。采取一定的措施推动闽南话学习、推广和应用,形成有利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语言环境。市属电视台、电台等媒体依照规定开设闽南话新闻播报、制作闽南话专题节目。鼓励网络视听等新媒体开设闽南话节目或者栏目。本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推行普通话、闽南话双语播报制度。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写闽南话和闽南文化相关读本,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鼓励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将闽南文化列入校本课程,市属高校在有关专业开设闽南文化研究课程。

  一是明确闽南文化保护的对象和保护原则。《办法》将所要保护和发展的“闽南文化”定义为: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以闽南地区为代表形成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体现闽南人文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实施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提高相关工作可操作性,名录下设:闽南童谣等闽南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闽南话;闽南传统音乐、戏剧、曲艺;闽南传统美术、书法;闽南传统医药;闽南民俗;闽南传统体育、游艺;闽南饮食;闽南特色历史风貌建筑及历史风貌区;闽南记忆遗产;闽南特色老字号以及其他等12大类。明确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应当坚持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活态传承,保护优先、科学利用,因地制宜、整体保护,交流互鉴、开放包容,分类指导、创新发展原则。

  二是明确闽南文化保护的部门职责和社会参与。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文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实施。资源规划、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商务、农业农村、教育、建设、市政园林、民族宗教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相关工作。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鼓励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相关行业组织及单位和个人参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

  今年4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我国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法规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叶细致先生做客政府网,解读《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的相关联的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热情参加,踊跃提问。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时指出,“厦门是著名的侨乡和闽南文化的发源地,中外文化在这里交融并蓄,造就了它开放包容的性格和海纳百川的气度”。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是闽台两岸及海外闽南侨胞同根同源的共同文化。厦门市十分重视闽南文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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