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的方位据其脚的着地部位来断定。在发球队员击球的一刹那,场上队员脚的着地部位一定要契合其方位要求。
答应队员的一只脚或双脚跳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一起,脚的一部分还触摸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
除脚以外,不答应队员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触摸对方的场区.在竞赛中断后,队员能进入对方场所。
指发球和拦网外的其他一切向对方的击球。前排队员能够对任何高度的球完结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有必要在本场所空间。
后排队员则答应在后场区对任何高度的球完结进攻性击球,但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跳过进攻线,击球后能够落在前场区。
队员的身体任何部位都答应触球。但球有必要被击出,不得接住或抛出,球能够向任何方向反弹。
队员若违反上述规则,则为持球。球有必要触及身体的不一样的部位。若球先后触及队员的不一样的部位,则为连击犯规。